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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二孩三孩家庭购新房每平米分别补贴300元、500元

来源:东方财富    发布时间:2022-06-27 13:31   关键词:新房   阅读量:13519   

日前,本报获悉,6月24日,江西省九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九江市市中区申请住房补贴实施细则》。

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中心城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在2023年6月30日前缴纳契税的,首次购买的,给予300元/m2补贴,改善的,补贴200元/m2,九江户籍居民生育两个或三个子女,且子女未满18周岁,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后凭户口簿和出生证明分别给予300元/m2和500元/m2的补贴以上补贴不重复,按最高标准只能享受一次补贴资金由受益财政全额保障

在交易契税财政补贴方面,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并在2023年6月30日前缴纳契税的,对购房业主给予50%的财政补贴契税是先征后缴

两项补贴措施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补贴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0日可以同时应用两种补贴措施在不动产登记前退房的,应当退还所享受的相应补贴如遇国家和上级政策调整,以上级政策为准

《实施细则》明确,购房补贴对象为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九江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新建非住宅住房和二手住房的家庭或个人满足以上条件,原则上在2023年6月30日前缴纳契税确因非购房人原因不能及时缴纳契税的,可以延长至受理补贴申请的截止日期,即2024年12月30日

购房行为时间的界定:新建商品房的购房行为以九江市房地产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网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间为准,二手房购买以买卖双方在不动产登记窗口缴纳契税的时间为准住房补贴申请人必须与购房人一致购房人涉及多人的,以契税纳税人为补贴对象

《实施细则》规定,2022年6月2日前已网签,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12月31日申请退房的,须说明理由并提供证明材料九江住建局先受理申请,开发商将购房款返还给购房人后,再取消网签备案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退房家庭再次在同一栋楼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不享受购房补贴,同时,其他购买网签注销已登记住房的购房人,不享受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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