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喊话,房地产税是楼市调控“最大招”吗?
来源:热点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6-10-14 05:24 关键词:地产,房地产,楼市,调控,地产,房地产,楼市,调控 阅读量:16069
文章:新华社:房地产税是楼市调控“最大招”吗?
来源:新华社
作者:何雨欣、申铖
楼市调控从没有一味万能灵药,税收也从来都不是万能手段。
楼市在一片“限”声中再次迎来了政策拐点。而正如每一轮的楼市异动,都伴随着房地产税话题的风声再起,此次亦不例外。
有人曾把房地产税比作悬在楼市上空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但正如很多业内人士所言,楼市调控从没有一味万能灵药,税收也从来都不是万能手段,房地产税改革应该在一个明确、宏观、长远的框架下进行。
在楼市调控的工具箱里,税收不是针对短期行为的
针对中国目前的楼市调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官员近日建议中国征收房产税,但同时表示“房产税从立法到实施需要耗费较长时间,无法应对短期房价过快上涨问题”。
一些国内专家学者也再度呼吁,房地产税应加快落地,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抑制房地产投机,并倒逼一些存量房流入市场,改变市场供需,这对整个楼市的健康稳定意义重大。
房地产税的讨论这些年从未停止:有人认为推出宜缓不宜急,有人认为宜急不宜缓;有人认为首先要解答“租”来的土地为何要征税的问题;有人则提出“怎么征”“为什么要征”的问题亟待明确……
种种话题的讨论,甚至是观点的直面交锋一定程度上折射出这项改革究竟“怎么改”的共识还在深度形成过程中,也反映出各方希望楼市能够拥有着眼长期的工具来有效调控,避免大起大落。
众所周知,税收、信贷、限购、土地等都是楼市调控工具箱中的重要工具,但税收不是针对短期行为的。正如一些专家所言,税收是严肃的、持续的,如果用长线工具做短线操作非明智之举。
“楼市调控需要强调制度建设,如果盲目引入税收调节手段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房地产税的改革应该在尊重楼市规律、税收规律的前提下进行。”中国社科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杨志勇说。
房地产税只是调控的辅助功能
如果将2003年中央层级文件中出现“物业税”作为房地产税进入视野的起点,13年中,这项改革已经完成了数次的语境转换。从物业税到房产税,再到房地产税;从楼市调控到收入分配调节,再到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等,各种表述让人们对房地产税改革有了很大的遐想空间。
征收房地产税是国际惯例,在一些发达国家的历史甚至超过百年。一位从事房地产税国际比较研究多年的专家曾对记者说,一些外国专家惊讶于中国很多人拥有多套住房,而让他们更加惊讶的是中国没有征收针对个人的房地产税。
作为一个税种,房地产税有三重功能,其一是作为一个典型意义的财产税,调节收入分配;其二,作为一个典型意义上的地方税,完善地方税体系;其三,作为典型意义的房屋保有环节的税种,进行楼市调控。毋庸置疑,这三项功能都是目前中国所亟需的。
不同的主体功能定位很可能会有不同的改革考量。从税收角度而言,楼市调控只是房地产税的一个辅助功能。
“房地产税的改革应放到一个宏观、长远、可持续性的角度去考虑,要避免走形。”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院长胡怡建说。
房地产税法已列入立法计划
拥有世界上最聪明“大脑”的爱因斯坦曾说过,他最无法理解的就是个人所得税。作为与个税具有同样直接税特征的房地产税,有着复杂的税制设计与征管系统。在房地产税的众说纷纭与楼市的变幻莫测并行中,一切讨论、质疑、期待的前提应该是了解这个税种。
如今,房地产税改革已进入立法通道,房地产税法也已列入今年全国人大的立法工作计划,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财政部牵头研究。
事实上,除了是对第几套房子征税、是按平方米征税还是按套数征税这些税制设计上的难点外,房地产税推出的另一个难点是“究竟怎么征税”。中国目前还没有完全构建起针对房地产税、个税等直接税的征管体系,以及不动产登记中遇到的难题,都让这项改革障碍重重。
对于房地产税的推出,普通百姓的心态可能不尽相同,初次购房者可能一方面怕波及自己,增加税负,另一方面也希望能够“逼”出更多房源,抑制房价。但对于拥有多套住房者可能会反复观望,考量着是不是要出手,什么时候出手。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说,从程序上讲,房地产税的推出会有公开征求意见、审议、表决等程序,不会一下子出来,而且会在于法有据、保护纳税人权利的基础上进行,会最大限度满足普通百姓的基本住房需求,赋予地方更多的自主权,社会也要对房地产税的推出有合理的期待。
延伸阅读
文章:贾康:房地产税内部争议较大,进度已与原时间表不匹配
来源:中国网
原计划2017年推出的房地产税仍停留在内部争议阶段。
10月12日,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院原所长贾康对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表示,有关房地产税的草案内部一直都有,不过具体的推出时间还不清楚,要看全国人大什么时候启动一审,但可以肯定“与原来计划的时间表已经不匹配了”。
2015年8月,备受关注的房地产税法正式进入全国人大立法规划,这也意味着房地产税的讨论已经进入总结思路阶段。
按照此前的时间表,房地产税应在2015年进入立法程序,2016年完成立法,并于2017年正式推出。
贾康在今年1月份时指出,有关房地产税的内部争议仍然较大,不推出的原因之一是考虑到楼市情况和“去库存”的主要方向,“一旦推出可能会影响楼市”。
10月11日,《法制日报》援引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的话称:“目前草案已经有了,到了下决心的时候,要走全国人大的三审制程序,还要有征求意见,如果明年能够提交全国人大审议,就已经很快了。”
贾康指出,“房地产税理应由人大给出进度,什么时候启动一审,但现在没有具体的新进展。”
近期,20多个一线城市和二线热点城市密集出台收紧政策。10月10日,在第十三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高峰论坛上,贾康表示,光讲楼市政策的话,放宽主要就是取消限购限贷,收紧就是恢复限购限贷。但光靠这个明显不够用。而治本就是要建立起制度框架,包括土地制度、投融资制度、住房制度,以及税收制度。
“房地产税不是可以像定海神针一招决定全局,但是它是制度建设中的一个必选项。税不是万能的,但该推进的时候你不推进就不行。”贾康说道。
在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税收系主任朱为群看来,我国现有的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在相关条例第一条都有立法宗旨的表述。房地产税作为一种新型的直接税,其开征理由必须加以特别说明,否则不仅缺乏征税的正当性,而且难以获得社会公众的理解和认可。
朱为群认为,以调控房价和收入分配的观点是难以站得住脚的。因为房价和收入分配受到诸多复杂因素的影响,房地产税只是影响因素之一,最终是否有效或者影响程度有多大是难以评估的,这就使调控房价或者收入再分配的政策目标变得模糊不清而失去了正当性。
此前,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在公开场合表示,房地产税还有非常艰难的路要走,主要的原因其实不在于其它,主要在于大家对征收房地产税的必要性,还没有达成基本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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