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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专员办:加强互融互通着力提升联合监管成效

来源:搜狐    发布时间:2017-10-18 13:53   关键词:广西,广西   阅读量:9620   

为深入推进专员办转型,做深做实财政预算监管,实现财政预算监管全覆盖,广西专员办充分发挥就地就近优势,加强与各部门、各单位的沟通协调,着力构建联合监管机制,实现合作共赢。

一、强化联合意识,注重多方参与。以广西专员办为主体,推动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强调多元主体参与,增强各部门、各单位配合意识。一是联合财政部门,深化多角度合作。广西专员办与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联合下达《中央财政支出联合监管实施办法》《地方财政预算监管联系点制度》,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布《关于支持广西专员办开展中央对广西专项转移支付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县财政局配合专员办开展预算监管工作。二是联合相关监管部门,加强重点事项合作。加强与税务部门、一行三会、自治区金融办、自治区国资委等单位联系,联合开展监管业务,在推动财政改革和重大政策落实、发现财政管理中突出问题等重点监管事项上共享信息资源,形成各有侧重、互相补充的监管局面。三是发挥主管部门优势,加强部门内部管理。结合财政部下达工作计划中的监管事项要求,联合专项资金的项目主管部门、中央驻桂二级预算单位,要求主管部门和二级预算单位配合广西专员办开展专项监管。

二、夯实联合机制,探索合作方式多样化。不断完善联合机制,在合作时间、合作内容、联合方式上加强沟通。一是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和不定期进行座谈走访相结合。每年定期召开监管计划交流会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监管工作会议、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监管工作会议,增进多方参与意识。结合监管任务需要,由相关业务处主导,不定期召开专题座谈会。办领导每年根据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安排专门走访,加强与特定单位间的沟通协调,共建联合监管平台。二是重点内容配合与全链条合作相结合。专项资金监管方面,与财政部门建立资金提前下达、申报审核、预算执行监控、绩效监管的全方位监管合作。属地中央预算单位监管方面,与二级预算单位建立资料共享、政策共通、监管结果共商的全流程合作。结合财政部重点事项监管要求,从不同角度切入,各部门、各单位有针对性地配合广西专员办完成监管任务。三是参与人员与监管任务相结合。与各部门、各单位构建良好的人员合作,根据工作需要,抽调各部门、各单位人员参与财政预算监管任务。如抽调主管部门人员完成对下级单位的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管,使其深入了解基层部门在政策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自上而下加强监督。又如抽调预算单位人员参与部门预决算审核,使其透彻掌握相关制度,加深对政策的理解。四是监管业务联合与调研合作相结合。与相关部门、单位共建联合监管机制的同时,广泛开展调研合作,深入研究财税体制改革和财政预算管理中的各类政策,及时向财政部反馈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如2016年与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合作开展金融扶贫调研,今年与广西银监局联合开展产业与金融合作调研、与广西地税局联合开展地方税制体系调研等。

三、关注联合结果,提升监管成效。监管任务完成后,召集主管部门、相关单位座谈,深度利用联合监管成果,强调合作实效,不走过场。一是共同分析研究监管中发现问题的成因、背景、表现,分析问题产生是宏观方面因政策所致,还是微观方面因各部门、各单位主观原因引发。让主管部门参与剖析,通过共同讨论加深对问题成因的分析。二是共同探讨改进管理的方式方法。在深入分析问题成因的基础上,与主管部门、相关单位共同商讨如何进一步加强管理,在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完善督导检查等方面讨论可行措施,增强其整改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三是共同完善联合监管手段。结合监管工作开展情况,与主管部门、相关单位共同探讨在沟通协调、信息共享、监管工作开展等方面还存在哪些合作问题,推动进一步建立更为畅通的联合监管机制,为全面提升财政预算监管绩效服务。

(来源:广西专员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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