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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除名决定未送达 6旬老汉被开除31年不知情

来源:热点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6-10-24 02:06      阅读量:12538   

本报讯(记者耿珊珊 实习生朱丽兰)已到退休年龄,却一直没有享受养老待遇;去单位一问才知道,自己早在31年前就被开除了。近日,62岁的徐大爷找到长江日报公益律师团,想讨回公道。

徐大爷家住江汉区。上世纪80年代,他因跟人打架斗殴被劳动教养。被释放后,他多次找到单位要求继续上班,单位一直让他在家等通知。1985年,他因身患严重的肠胃疾病申请病休,仍未接到单位的通知。

此后,他觉得不对劲,又多次找到单位了解情况,相关工作人员却敷衍回应,以各种借口打发他。这事一耽搁就是31年。

今年6月,生活困难的徐大爷又一次找到单位,想要解决退休养老问题。这次,他终于从档案中看到了当年单位对他做出除名决定的复印件。他这才知晓,早在31年前,他就被单位开除了,开除的理由是“不服从管理”。

“要是单位早点跟我说,也不至于耽误这么多年。”徐大爷说,“单位既没有通知过我,也从未给我办理过正式的离职手续。”

事情已经过去31年,到底该如何维权?今年9月,徐大爷向长江日报公益律师团求助,公益律师团成员、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律师熊高杰伸出援助之手。

熊高杰表示,根据法律规定,诉讼仲裁时效最长为20年,此案早已超过诉讼时效。但徐大爷的案情特殊,单位做出除名决定时没有通知他本人或家属,导致他毫不知情默默等待、退休没有着落,单位有一定的责任,应当给予适当的帮助。

于是,熊高杰找到徐大爷所在单位相关负责人,积极促成双方调解。单位负责人表示,经查明,当年单位做出除名决定时确实没有通知徐大爷。据悉,在律师介入下,双方将于近期正式签订调解协议。

长江日报公益律师团将持续关注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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