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热点新闻网 > 社会

对国I国Ⅱ车实施限行是否于法有据?

来源:热点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6-11-23 01:04      阅读量:15341   

21日,北京宣布将从2017年2月15日起,对本市及外埠的国I国Ⅱ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实施五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工作日限行。此举涉及北京近40万辆国I国Ⅱ车的车主。

实施限行是否于法有据?市环保局机动车处处长李昆生向记者表示,为了改善空气质量,依法治理大气污染,北京市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借鉴国内外治理经验,于2014年3月1日,发布实施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大气条例》)。

《大气条例》第七十二条 提出,“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在一定区域内采取限制机动车行驶的交通管理措施”,第七十八条提出“本市鼓励淘汰高排放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交通、公安、商务、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状况,制定高排放在用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治理和限制使用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依据《大气条例》,根据北京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治理的需要,北京制定了国I国Ⅱ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五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工作日限行的政策。

据介绍,目前,伦敦、斯德哥尔摩、米兰、柏林、慕尼黑等国际大城市,均采取设立机动车低排放区的做法,对高排放车的限制措施最高已升级至“欧三”标准(相当于我国国三标准)车辆。

上海市也从2015年4月1日和2016年1月1日起,分别实施国I汽油车和2005年前注册的国Ⅱ标准汽油车外环(含)内道路限行,并准备将限行范围进一步扩大。

本文关键词:对国,国,Ⅱ,车,实施,限行,是否,于法,有据,21日,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图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