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企业停限产落实不到位被点名
来源:热点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6-12-29 02:05 关键词:企业,企业 阅读量:13473
北京商报讯(记者 蒋梦惟 张畅)近日,京津冀周边遭遇了今年入冬以来最严重的一轮雾霾天气,却依然有企业应急减排不到位。
12月20日,环保部发布了各地对重污染应对情况,并表示由于各地采取应急减排措施,重污染天气情况有所减轻。但经过督查发现在重污染未来将持续加重的情况下,仍有部分企业未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例如河北省的中石油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超额排放现象,应停未停。
环保部披露,河南省新乡市孟电集团热力有限公司未降低机组负荷的要求、大树生物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负荷不降反增。值得一提的是,中石油下属的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则出现了超特别排放限值排放现象,且应停未停。资料显示,该公司是中国最大的专门从事地球物理勘探的专业化工程技术服务公司,主要职责是寻找油气资源。
北京商报记者梳理发现,近段时间中石油成为了环保部问责名单上的“常客”。在去年新《环保法》实施两个月后,中石油吉林分公司就因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行为被环保部门按日连续处罚78万元,并被作为典型案例向社会通报。
此外,中石油兰州石化分公司还因环境违法事件整改不力曾被三次约谈。
“这些年虽然我国环境违法的惩处力度逐渐加重,但依然未能扭转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困境”,北京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向北京商报记者分析,新《环保法》明确的最严厉惩处措施是“按日计罚”,但去年全年的罚款总额仅为5亿-6亿元,“而我国针对水污染、土地污染治理的预算都在万亿元左右,即使是企业自身治理成本也远超这一罚款金额,这就导致排污大户不愿自发治理,此外,地方政府偏袒的行为也时有发生”。
在马军看来,要从根源上整顿顶风作案、屡教不改的排污企业,还需行政、司法等多重措施发力,“针对地方庇护的情况,可以充分运用约谈机制,由环保部直接向省级、市级官员施压,要求整改;而在监督方面,环保部也应继续推进信息公开,比如向银行提供违法企业资料,以阻断这些企业的信贷支持,达到惩戒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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