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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既往商业健康险保障责任“幸福人寿税优健康险”隆重上市

来源:百度    发布时间:2018-11-12 18:11   关键词:商业,健康,保障,上市,上市,保障,健康,商业   阅读量:13857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指出,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落实税收等优惠政策,鼓励企业、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近日,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保监会联合发布财税〔2017〕39号文,也指出自2017年7月1日起,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

作为获得经营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资格的公司,幸福人寿特在成立十周年之际,推出“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A款(万能型)”(以下简称“幸福人寿税优健康险”),投保人既可以享受个税减免,又可以享受充分的医疗保障,涵盖住院、特定门诊和慢性病医疗费用给付等保障责任,同时报销比例高,是一款具有准公益性的商业健康保险。

????报销范围广

“幸福人寿税优健康险”采用医疗保险+万能账户模式,兼顾保障与储蓄功能,涵盖退休前后的医疗、护理、养老功能。其中,相较于市面上的普通保障型保险,该产品保障功能更为全面,包括住院医疗费用、住院前后门诊、慢性病门诊费用、特定门诊费用、恶性肿瘤靶向化疗药物、无理赔优惠等,突破既往商业健康保险未包含的丙类自费项目责任,为高价药、肿瘤靶向化疗药买单。另外,万能账户起到蓄水池的作用,每年已交保费扣除当年度风险保费后进入万能账户,进行累积生息,万能账户里的资金,可用于退休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或自负医疗费用支出。。

可带病投保

值得一提的是,“幸福人寿税优健康险”突破既往商业健康保险的一般规则,允许带病投保,已有既往病史且已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满1年的均可投保,更可以续保到法定退休年龄,不会因为客户的健康状况而拒绝投保人续保。该产品还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即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将按照24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个人所得税前予以扣除。

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90%

根据政策,税优健康险的年保障额度不得低于20万元,而幸福人寿“幸福人寿税优健康险”首次投保时未罹患既往症的年度医疗费用保险金额为25万元,终身医疗费用保险金额100万元,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90%。

据了解,“幸福人寿税优健康险”社保范围内的剩余费用可100%报销,社保范围外的费用80%报销。按该规则计算,每个保险期间内,若各项医疗保险金小于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符合本主险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各项医疗费用的90%,则各项医疗保险金调整为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符合本主险合同约定范围内被保险人医疗费用的90%,特别约定的内容不按照“给付限额”的约定补齐到90%。在经过税优二次报销后,个人获得的报销比例大幅度提升,个人自费比例大幅度降低。

以北京社保账单为例,医保范围内报销比例为85%,假若医疗总费用是3万,统筹报销部分是18445元,起付线1300元,比例自付3255元,部分自付3000元,纯自付4000元,纯自付正面清单中费用1000元可报销医保范围内。根据计算,如果没有税优健康险,则自费11555元;有税优健康险,税优报销7755元,自费部分仅为3800元。

幸福人寿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国居民医疗费用主要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买单,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比例较高,个人税优健康险是个人医保外的有力补充。幸福人寿积极推出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将当前保障、长远保障和健康管理服务有机结合,更好服务客户,为纳税人群提供可靠的高额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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