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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常识]“三种人”与“三小”纳税人 别再分不清了

来源:热点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7-01-17 02:48   关键词:常识,常识   阅读量:19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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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人”以及“三小”纳税人的纠结

段文涛/文

常说的“三种人竟是这样的

先说个小笑话,有一次,某税务人员向所管企业发出约谈通知,约请该企业的法人代表到税务局进行约谈。

次日,该企业的一名业务员到了税务局,税务人员问:通知你们公司的法人代表来,怎么他不来,却派个业务员来呢?这名业务员赶紧说:没错啊,我就是公司的法人代表啊。税务人员这下还真的有脾气了,高声说:你们老板不是叫张某某吗?”“哦,你说的张总啊,那是搞错了,因为你发的通知是要公司的法人代表来,所以公司就派我了,那我回去要张总明天来。

等业务员走了,这位税务人员越想越郁闷,感觉是被纳税人耍了,就拿出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表,准备找出电话号码打电话给那个公司的老板,一看登记表上法定代表人几个字,税务干部有些迷糊了,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这两者难道还不一样啊?自己发约谈通知的时候写错了?

还别说,这位税务人员还的确是错了。在日常事务中,我们经常有人把法人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这三个不同的概念混淆,如法人借款年底未归还要征个税法人将股权转让如果缴个税法人代表对单位偷税要承担法律责任等等。

其实,法人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这三种人是这样定义的:

法人是指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组织等机构,是对这些机构的拟人化的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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